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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诈伤企不能一再发生 |
| 加入时间:2026-01-05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时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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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卿/作(新华社发)
打着“维权”的幌子,干着敲诈的勾当,事后还要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江苏省宿迁市一名假律师专门敲诈酒企,于近日获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当前,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律所业务外包这个空子,以所谓的“法律服务”掩盖敲诈事实,给企业经营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相关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斩断敲诈企业的黑手,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
经济日报(2026年1月5日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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