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规范医疗机构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
加入时间:2026-09-1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要闻  作者:李恒
 
  记者9月9日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四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共11章73条,聚焦麻精药品采购、储存、开具、使用、回收、销毁等关键环节,细化完善了各项管理要求。
  
  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我国依法依规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具有临床诊疗必需和易产生依赖性成瘾性的双重属性,其安全合理使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管理规定有哪些特点?一是将适用范围由药用类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扩大至全部药用类麻精药品(包括药用类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是细化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体系和培训考核要求,完善了药房、麻醉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管理,以及回收销毁、安全应急等工作机制。
  
  三是增加了知情同意相关规定。为未成年人开具麻精药品处方,需取得其监护人书面知情同意。
  
  四是积极发挥信息化在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依托数智技术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全流程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据悉,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新华社记者 李恒
  
  新华每日电讯2026年09月10日02版
信息、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书画/摄影 节约大舞台  
 
  书刊/杂志 诗词/歌赋  
 
热门会展 展会亮点
深圳龙岗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展示活动
2026绿色低碳博览会
化妆品绿色高质量发展合作大会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Copyright 2005 © 节约网 版权所有 商标注册 通用网址: 资源节约  节约网  中国节约网  中华节约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注册商标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中宣部表彰全国节约之星  吉林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  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省科技进步奖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吉ICP备05008513号-1  网站备案证明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