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就电信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惩戒办法征求意见
加入时间:2023-11-13  来源:本站  作者:jyltm
 

公安部就《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近日,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共19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6个方面内容,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原则,明确个人和单位纳入惩戒对象的范围,规定金融、电信网络、信用惩戒的具体措施,根据惩戒对象违法行为分级适用惩戒,规范审核认定、惩戒期限和告知等程序,明确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的程序和时限。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依法认定、预防为主,严格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确定惩戒对象范围和认定标准,列举了依法被实施惩戒的具体行为,区分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定惩戒对象的范围,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以实现预防犯罪的效果。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分级惩戒、过惩相当,对于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2年。在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惩戒措施的同时,保留了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充分体现惩戒的适度性。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强化依法惩戒的同时,对惩戒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要求将惩戒依据、期限、措施和申诉权利书面告知被惩戒对象,并明确了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等工作的程序和时限,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
  
  中新网11月13日电

信息、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书画/摄影 节约大舞台  
 
  书刊/杂志 诗词/歌赋  
 
热门会展 展会亮点
江苏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
2026绿色低碳博览会
2025年工业水大会
第138届广交会开幕
 
Copyright 2005 © 节约网 版权所有 商标注册 通用网址: 资源节约  节约网  中国节约网  中华节约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注册商标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中宣部表彰全国节约之星  吉林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  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省科技进步奖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吉ICP备05008513号-1  网站备案证明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