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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解“彩礼结” 法官为爱“减负” |
| 加入时间:2025-05-01 来源:包头中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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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婚姻殿堂,意味着新家庭的组建,彩礼便是双方家庭对新家庭给予的帮助以及对未来的祝福,可夫妻双方因婚前缺乏深度了解,导致婚后由于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选择离婚,那么彩礼是否应该返还呢?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哈林格尔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彩礼退还的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法律为准绳、以情理为纽带,为当事人解开矛盾心结,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婚姻陷入困境 夫妻二人“对簿公堂”
2024年1月,小明(化名)与小丽(化名)登记结婚,婚后未育有子女。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等原因,感情逐渐破裂,最终选择离婚。小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及小丽退还彩礼210000元。
法官庭前“把脉” 锁定争议焦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二人结婚经过、婚后生活情况、对婚姻关系是否延续的想法、彩礼金数额及实际使用情况等。通过初步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少,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是彩礼返还问题。
为避免因返还彩礼一事导致双方家庭之间感情裂隙进一步加深、关系恶化,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分别通知、逐个化解的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背对背”调解 打破彩礼僵局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和法理出发,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释理。一方面,站在法理角度,向双方普及民法典中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站在人情角度,劝解双方顾及曾经的感情,不要因为彩礼等问题伤了和气。
最终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达成和解协议,小丽同意退还71000元彩礼,小明也表示理解,不再要求全额返还。
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威严,更能够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今后,包头法院继续探索创新并完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判模式,在维护法律严肃的基础上,始终将温情融入其中,内外疏导,刚柔相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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