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起纷争 温情化解树新风
加入时间:2025-11-01  来源:澎湃政务  
 
  近日,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人民法院仇池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女方当场返还2.3万元,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也传递了新时代文明婚嫁新风尚。
  
  原告剡某(男方)与被告马某(女方)自由婚恋失败对簿公堂,剡某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转账款项及其他花销共计5万余元。但马某对剡某诉称的大部分金额不认可,剡某坚持要求马某返还恋爱期间数笔“520”“1314”等特殊数额的甜蜜转账,案件争议较大,双方参与旁听的亲属情绪激动,不时发生言语冲突。
  
  考虑到婚约财产类纠纷往往矛盾比较尖锐,若不妥善处理极易引发更大矛盾,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避免一判了之可能引发的后续问题,在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下判,而是聚焦双方争议的焦点,抓住有利调解时机,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
  
  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一边向剡某释明恋爱期间含有“520”、“1314”等特殊含义数字的转账,应视为一般赠与。一边引导马某理性看待婚约财产问题,明晰法律对婚约财产返还及恋爱期间大额转账性质的认定界限。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从对抗走向和解,心平气和地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马某当庭返还剡某2.3万元。一纸调解书,不仅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更有效抚平了因情生怨带来的创伤,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西和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审判始终、着力实质化解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的生动体现,也彰显了县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恋新风的司法担当。
  
  法官寄语:恋爱虽甜蜜,转账需谨慎。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为进一步增进感情,互有资金转账往来是常有的事,一般而言,赠与对方合理范围内的财物、进行日常共同消费的支出或者转账时含有“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数字,应视为一般赠与,赠与行为完成后,一方要求返还,一般不予支持。双方在享受幸福的同时,对于大额资金往来也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自己经济能力范围内,通过合适的方式表达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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