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退还彩礼及三金 释法明“礼”树新风
加入时间:2026-02-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作者:循化法院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民事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因离婚纠纷引发的彩礼返还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主持下,女方当庭返还男方部分彩礼及三金首饰,双方当事人解开矛盾心结、达成和解,顺利开启人生新篇章。
  
  原告马某与被告韩某经人介绍相识,男方依照当地习俗给付女方彩礼10万元及三金首饰,二人于2024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隔阂日渐加深,于2025年4月开始分居。2026年1月,原告马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被告韩某则向马某主张全额返还彩礼及三金首饰。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就彩礼返还数额存在较大分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彩礼返还需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是否生育子女及过错程度等因素。本案中,彩礼数额较大,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被告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于法有据。韩某认为自己“人财两空”,精神与物质均遭受巨大损失,态度坚决,要求全额返还。马某则认为婚姻破裂双方均有责任,且部分彩礼已用于购置嫁妆及共同生活开销,不愿过多返还,双方家庭也由此反目。面对僵局,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选择了“背靠背”调解的策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沟通,从法律规定、人情伦理、未来生活等多个角度反复劝解,成功打开了双方的心结。原、被告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同意各退一步解决纠纷。最终,在法庭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女方当庭返还男方5万元彩礼及三金首饰。至此,这起彩礼返还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下一步,循化县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找准案件“小切口”,推动社会“大治理”,不断推进地区移风易俗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文明新风在乡土大地落地生根、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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