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试行学法减罚制
加入时间:2023-08-06  来源:本站  作者:jyzxq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印发《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学法减罚促进企业规范治理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探索学法减罚制度,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明确除5类不适用情形外均可申请学法减罚。线上线下学法考法分别最多可减少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的2%和6%。
  
  《意见(试行)》明确,5类不适用情形为: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拒不配合调查或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经学法考法减轻处罚后,两年内再次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的。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各类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污染犯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解读。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宣教处牵头各相关处室联合开发相关培训课程以及线上课程视频录制工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满分100分。
  
  培训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部门每月组织开展1次线下学法培训,当事人也可通过“学法减罚”线上小程序自行开展学法培训,培训结束后均可参加学法考试。
  
  《意见(试行)》明确,线上学法考法减罚最多可以减少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的2%。当事人参加学法培训且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在通过考试之日起一年内,相关培训及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减罚的依据。线下学法考法减罚最多可以减少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的6%,具体减少幅度根据参加学法考法的人员身份及学法考法成绩确定。
  
  此外,线上学法考法与线下学法考法的减罚系数可以累加计算。当事人安排多人参加学法考法的,以其最高减罚系数作为计算依据。另从轻和学法考法减罚的总数额原则上不超过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的20%,且从轻处罚后的罚款金额不得低于法定最低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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