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持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加入时间:2025-05-15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刘红
 
  为全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青海省生态环境系统积极行动,全面推动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和扎实行动,实现了执法理念转变、普法机制创新、监管效能提升,持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增强执法公信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切实以高水平行政执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美丽青海建设。

  动员部署,健全制度,提升执法质效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关安排,对全省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稳妥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制度层面发力,健全完善区域交叉检查、非现场执法、执法稽查、履职评估、容错纠错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优化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同时,出台生态环境第三方辅助执法工作规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和免罚清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秩序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为企业发展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也是青海省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的重要保障。通过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这不仅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让企业对执法过程程序更加信任,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积极组织“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人员“查”的能力。持续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监管,对环境信用良好、环境管理规范、治污水平较高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及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等优化执法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在保持执法力度不变前提下,累计将7类60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动态调整。对纳入清单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方式服务企业3460家(次),有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执法监管提质增效,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创新方式,科技赋能,实现精准监管

  为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排污监测中心专家,以“第三方辅助执法”模式对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等7个地区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对检验机构形成有力震慑,也让执法人员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推行非现场、无感式执法,积极申请资金,为执法人员配齐无人机、探地雷达、烟气分析仪、热敏风速仪、红外热成像仪、FID、PID等便携式执法装备。充分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振动监控、无人机巡查、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审查等新技术手段,不进入或最小程度地进入现场,实现非现场执法。通过这些科技手段,精准发现、筛选、锁定问题线索,确定执法对象范围,避免简单粗放“一刀切”式监管,减少无差别、拉网式排查,大大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同时也优化了营商环境,真正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同时,加强现场执法的协调统筹,通过与公安、检察院、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线索移交、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组织省界及周边地市召开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行动,对湟水河、黑河上下游、左右岸部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同研判、协同解决跨区域流域存在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加深省界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合作,有效加强黄河上游流域、祁连山区域生态环境监管。

  各地实践,亮点频出,协同聚势发力

  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大框架下,各地生态环境局也积极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实践经验。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通过“普法宣传—助企服务—规范检查—科学执法”的渐进式执法监管措施,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监管与服务并举。针对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薄弱环节,进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和“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排污许可申报、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污染治理工艺调整、治污设施运行、信用评价、在线设施运维及隐患排查等方面问题30余个。在执法过程中,通过“说理式”执法,注重与当事人沟通,合理利用执法手段,引导企业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纳入全市正面清单的74家守法模范企业,实行动态调整等差异化监管措施,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同时,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结合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内容和频次,积极推行部门联动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秉承“服务+监管”模式,转变执法理念,从“以罚代管”到“源头治理”,确立“执法先送法、监管先服务”原则,将普法宣传纳入执法全流程。今年以来,全州开展普法活动10余次,鼓励执法人员执法普法,服务企业10余家,讲解法律法规30余条。同时,结合“清源”专项行动,聚焦全州化工、盐湖、新能源、石油等高耗能、高污染、高风险行业,开展“执法体检”,摸清全州生态环境领域危险源、违规源、污染源、隐患源等问题底数,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四张清单”制度,释放“无过不罚”的执法温度,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与帮扶结合”原则,加强内部统筹,科学精准施策,完善执法检查方案,推行“非现场监管+精准执法”模式;实行“清单计划管理”,明确检查内容、依据及频次;严格执行“亮证检查、全程记录、限时办结”要求,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帮扶,提醒预告企业违法风险,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建立“无事不扰、有需必应”执法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提升协同监管能力,持续精简检查事项、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涉企检查从“多头重复查”向“综合查一次”转变。此外,还积极探索创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结时限等方式,力争将信访案件办结时限由60日缩短至15日,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办案程序,从立案、调查取证到作出处理决定,每一步都做到程序正当、依据充分、记录完整。在案件审查、集体讨论流程中,需集体讨论的,务必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后再确定“罚不罚”“怎么罚”和“罚多少”的具体事项,避免个人专断和程序瑕疵,有效解决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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