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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作风之变促执法规范 |
| 加入时间:2025-05-23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石常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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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正在基层推进落实。
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系统党员干部,要贯彻落实学习教育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规范执法,以切实的作风之变促进监管执法的逐步规范。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应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行政检查执法效能。部分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思想观念不过硬,导致行政检查在内容、方式、程序等方面出现突出问题。有的工作作风华而不实,追求数量不讲质量,走过场,以“假、大、空”面孔出现,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有的纪律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丧失、以权谋私心理作祟,逐利、任性检查的症结。这些问题需要通过着力改进作风加以解决。
扬担当之风,主动挑起规范执法的重担。市、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的责任主体,特别是在县、区一级实行局、队合一的体制下,大多数工作集中在监管执法层面,作风建设与执法规范性的关系更为密切。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执法是为了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从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此,既要防止以“减少检查频次,规定每年检查企业次数上限”为由,产生歇歇脚、降低工作标准的惰性;又要避免以“检查审批制”为借口,凡事都往“一把手”身上推,产生怕担责、不作为的消极心态。有关部门应结合学习教育,查改推诿、失责等不良之风,发扬勇于担当、主动尽责的工作作风,对规范执法起到正向引领作用。
倡务实之风,在执法能力提升上下功夫。规范检查、精准执法,是对执法人员素质与能力的考验。执法人员以有限的检查,发现和解决突出和潜在的问题,倡导务实严谨的作风尤为重要。务实的作风,要体现于行政检查的各环节、全过程。对检查对象了解要全面,检查前准备工作要充分,检查过程要仔细,指导整改要专业。
守廉洁之风,塑造生态环保铁军良好形象。执法系统在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的同时,要着眼加强执法队伍形象建设、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的长远目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直接面向群众、面向企业,其形象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因此,执法系统工作人员必须严明法纪观念,坚守廉洁之风,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在促进执法检查日趋规范的同时塑造执法人员文明、清廉、公正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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