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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山协同治理让生态损害赔偿金变身“活体资源” |
| 加入时间:2025-06-21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叶相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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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十堰市竹山县潘口乡堵河干流小漩库区,一场以“守井护水生态修复,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成功举办。9.6万余尾鲢鱼、鳙鱼、草鱼、鳊鱼等鱼苗从特制水匣中倾泻而出,跃入堵河的碧波之中。
此举,不仅有效填补了生态缺口,更确立了生态损害可量化、可追偿的规则,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
记者了解到,堵河是汉江最大支流,在竹山水域面积达25.3万亩,境内有圣水湖、龙背湾、黄龙滩等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近年来,该县深入贯彻长江“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率先推动3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0万亩水域全面禁捕,通过“增殖放流+执法监管”模式,累计投放鱼苗超千万余尾,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由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竹山县直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肃立见证,公证人员全程监督,确保每一尾鱼苗投放都承载着司法公信力与生态修复的庄重承诺。这并非一次普通的放流,而是司法力量精准驱动的生态“偿还仪式”。
此前,竹山县检察院对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不起诉人开出了特殊“罚单”:4.6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金被转化为用于修复堵河生态的“活体资源”。
“以案促治,落实损害担责,是守护我们‘水井’(南水北调水源地)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堵河生态复苏、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具体实践。”参加活动的检察机关负责人表示。
竹山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专业标准协助选定鱼苗,确保放流的科学性。相关职能部门深度参与,构建了“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生态修复”的协同治理新机制。
此次行动,不仅标志着“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理念在竹山县从抽象原则走向具象行动,更彰显了司法力量在生态修复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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