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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白云4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胜诉 |
| 加入时间:2025-07-2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郑秀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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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办理的4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近日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支持,判决4家违法排放含氟化物废水的蒙砂玻璃加工作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共计60.2万元。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结,标志着白云区生态环境治理从“事后处罚”向“责任追究+生态修复”的法治化模式转型。
白云分局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创新实施“一案双查”机制,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确保证据链条完整。针对该批违法事实清晰的氟化物污染案件,白云分局采用简易评估机制,委托专家快速出具专业评估报告,仅用9天即完成磋商与赔付,比规定磋商期限(90天)缩短了90%,大幅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为高效追偿开辟了新路径。
白云分局在刑事案件立案到正式起诉的“黄金窗口期”内,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前期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引导两起案件当事人主动支付赔偿款项,并作为量刑时的从宽情节予以考虑;对不配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4起案件当事人,白云分局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会同法律顾问深度研判案情,全面梳理夯实证据体系,精心制定庭审应对策略,最终4起诉讼案件全部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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