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个人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区案宣判
加入时间:2025-09-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侯佳明 张碧秀
 
  9月16日,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陕西首例个人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苏某因多次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被判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承担1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组织25次非法穿越,破坏脆弱生态

  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陕西铁检分院)查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8日,被告人苏某组织人员多次进入海拔2000米以上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登山活动,共计成团25次,报名参加人数148人,收取报名费30894元。活动中伴随踩踏高山草甸、惊扰野生动物、乱扔垃圾、生火做饭等行为,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反《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其中,鳌山、顶棚梁位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光头山位于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告行为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气候调节与水源涵养作用,有着“中华水塔”的美誉。这里物种资源丰富,是全球36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与此同时,它的生态系统非常脆弱。据出具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意见的陕西师范大学生态学教授叶新平介绍,非法穿越会对秦岭野生动植物以及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预测的干扰,脆弱的生态系统一旦遭受破坏,损失往往不可逆转。

  多部门联动+保全措施,破解司法办案难题

  相较旅行社、户外公司等机构,个人组织非法穿越案件的起诉难度更大,具有调查取证难和送达难的特点。

  “调查取证难表现为立案后,被告一度存在对立情绪,拒绝配合调查,甚至仍然持续组织非法穿越活动。”公益诉讼起诉人、陕西铁检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惠琳琳介绍。

  为保障案件审理顺利进行,陕西铁检分院向公安机关及外省检察机关发送协助调查函,请求协助查明被告身份信息,完成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

  “此外,我们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和行为禁止令,在起诉前及时禁止被告持续发布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的招揽信息。”惠琳琳表示。

  “登山户外活动值得倡导,但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能逾越生态保护红线。”惠琳琳说。

  截至目前,陕西铁检分院依法办理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10起,起诉8起。此前,已有7家户外公司因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被追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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