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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出台法规专治噪声污染 |
| 加入时间:2025-10-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陶佳 曾译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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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情况。《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主要聚焦五大方面:一是健全责任体系,明确监管分工,系统厘清生态环境、公安、住建、交通、文旅、城管等部门在不同类别噪声污染防治中的具体职责,有效解决职责交叉问题。二是突出源头预防,强化前端管控,从规划布局入手,对工业园区选址、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新建交通项目降噪措施以及风力发电等新型噪声源管控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坚持分类施策,加强精准治理,针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四大类噪声的特点分别规定了防治措施,如设定噪声限值、严格夜间施工管理、严禁机动车“炸街”等。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发挥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在基层调解中的作用。五是规范监测活动,加强站点保护,确保监测数据的合法性与准确性,为执法提供坚实依据。
据介绍,《规定》在多个条款中明确了具体的噪声限值。例如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处昼间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建筑施工场地边界噪声限值,广场舞、麻将馆等社会生活噪声限值,为执法和公众守法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标尺。此外,《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装饰装修时段、公共场所健身娱乐活动、商业经营噪声等问题均作出极具针对性的规范,体现了立法对现实生活需求的敏锐回应。
在明确重点领域防治要求上,《规定》严格规范了室内装修及社区作业活动,强化了商业与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管控,细化了公共场所健身娱乐活动管理,专项治理麻将馆、棋牌室噪声,以及积极引导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上,将从发挥基层组织协调职能、强化物业服务人员一线职责、压实经营管理者法定防治义务、引导公众成为噪声防治的参与者等方面入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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