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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法官走进稻田审理水稻污染纠纷案件 |
| 加入时间:2025-10-1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陈博宜 李忻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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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稻子眼看就要抽穗了,现在叶片上全是黑斑,这可是一年的收成啊!”吉林省蛟河市拉法街道永新村村民老张激动地说。
邻居老李则一脸愧疚地回应:“确实是我不小心,我愿意赔偿,但你也不能要得太离谱,这损失到底有多少,那得法院判。”
老张、老李原本居住在前后院,这一场水稻受灾纠纷,导致两家人之间产生了嫌隙。
原告老张的水稻田与被告老李的玉米地相邻,在一次喷洒农药过程中,老李不慎将农药洒到了老张的水稻田,导致水稻生长异常。
金秋时节,吉林省广袤的黑土地上,稻浪翻滚。稻田边上,庄严的国徽被固定在围栏上,一块红布裹着的小方桌,水桶、木桩作板凳,就形成了一个临时的“特别法庭”。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法官王丽君带着两位助理法官正在审理这场因农药喷洒引发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
案件看似简单,但涉及的专业鉴定问题让王丽君陷入沉思。如果按照常规程序,需要对水稻减产数额进行司法鉴定,不仅费用高昂,耗时也长,可能错过最佳收割期,造成更大损失。
王丽君第一时间与原被告一同赶往受灾现场,眼前是鲜明的对比:一侧是绿油油健康生长的水稻,另一侧是叶片布满黑斑、长势羸弱的受灾稻田。
“这黑土地是祖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每一寸都值得珍惜。”王丽君向双方推心置腹地说,“我们都是靠这片土地吃饭的,今天咱们不仅要解决问题,更要找到不伤和气、不误农时的法子。”
在田间地头,王丽君提出了一个务实的解决方案:先确定受灾面积,待水稻收割时,通过对比正常水稻亩产与受灾水稻亩产,计算出实际减产量,以此确定赔偿金额。“这样既省去了鉴定费用,也不耽误农时,大家觉得怎么样?”王丽君说。这一提议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
到了水稻收割的黄金时节,应原被告邀请,王丽君再次来到田间。这一次,她卷起裤腿,与原被告一起参与水稻收割。
收割机轰隆隆地作业,金黄的稻穗被整齐切割。王丽君与原被告一起,将收割的样本区域水稻,一穗一穗地比较,一亩一亩地测算。
“这边正常亩产大概1200斤,受灾区域大概800斤,亩产减少约400斤。”老张说:“按市场价算,总共损失2700元。”
“我同意这个数,马上给钱。”老李当场表示同意。老张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都是乡里乡亲,解决了就好。”
一纸调解书在老张、老李家院落前签订,2700元赔偿款当场履行。老邻居的脸上露出了笑脸,庄稼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案件结束后,法官王丽君没有立即离开,她与老张、老李一起站在田埂上,讨论起来年的种植计划。
“明年喷洒农药可得注意了,可以选择低毒高效的农药,避开大风天气。”王丽君建议道。
“是啊,经过这次教训,我也长了见识。咱们种地不仅要讲收成,还要讲环保,这黑土地可是子孙后代的饭碗啊。”老李感慨地说。
夕阳西下,三人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在这片肥沃的黑土地上,不仅生长着金黄的稻谷,更孕育着法治的种子、生态的理念和乡土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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