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检察机关推动跨区域协同治理
加入时间:2025-11-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陈斌娜 唐君君 钱慧慧
 
  不久前,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的举报:洋山周边海域漂浮的白色泡沫之下藏有渔网,困住了大量海洋生物。接到举报后,检察官迅速展开实地核查。他们发现,这一海域废弃鳗鱼苗网具遍布,毛竹竿、悬浮渔网与泡沫浮球相互交织。这些废弃网具不仅困住了鱼虾,对海龟迁徙构成威胁,还对过往船舶带来了航行安全隐患。

  进一步调查显示,该海域属于浙沪共管的交界地带。废弃网具的来源较为复杂,一部分来自上海海域的洋流漂送而来,另一部分则是本地渔船随意丢弃所致。因此,单靠一方治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此前,嵊泗县人民检察院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及两地涉海部门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办法(试行)》。依托这一协作机制,嵊泗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跨海域移送案件线索,推动沪浙两地同步介入、协同治理。

  这场由公益诉讼发起的跨区域联动,成功打破了“各管一段”的治理壁垒,为交界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出携手共治的新路径,也让当地渔民对海域环境的改善增添了更多期待。

  近年来,嵊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海岛实际情况,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跨区协作为纽带,以多方联动为支撑,深入推进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工作。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嵊泗县人民检察院有力打击了各类破坏海洋生态的行为,积极修复海洋生态,为当地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去年,该院办理了一起“三无”涉渔船只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案件。涉案人员陈某、池某的非法捕捞行为,造成渔业资源损失21万余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的原则,明确提出“判刑不是终点,生态修复才是关键”。最终,涉案二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全额缴纳21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这笔资金将专项用于海域增殖放流,助力渔业资源的恢复。

  近3年来,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已办理12起非法捕捞案件,严格落实“谁破坏、谁修复”原则,以司法刚性守护海洋生态环境。此外,该院在小岛渔区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渔民代表参与,凝聚生态保护共识。同时,依托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联动多地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执法,对非法捕捞形成全方位威慑。

  此外,嵊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渔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开展“清笼净海”专项行动。其中,一次性清理非法地笼网300余顶。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该院创新“检察+审计”的监督模式。通过筛查海域使用、渔业养殖等领域的审计数据,精准发现13条海域违规使用线索。随后,推动整改海域339公顷,督促补缴海域使用金13.7万元、追缴罚款168万余元,切实规范贻贝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的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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