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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活”起来 |
| 加入时间:2025-11-2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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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常常陷入“赔了钱,却不知怎么花”的困境,甚至长期闲置在法院账户里,成了司法实践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如何让这些钱真正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产生长远效益?浙江省湖州市探索的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给出了行之有效的答案。
这一机制的巧妙之处在于,将抽象的“赔偿行为”与具体的“修复实践”紧密相连。在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被告人不仅认罪认罚,还自愿认购了价值3.72万元的林业碳汇。这笔资金没有在账户中“沉睡”,而是直接交到当地村委会手中,用于植树造林或生态公益项目。这样一来,破坏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赔偿金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固碳增汇行动,形成了“赔偿—修复—验收”的完整闭环,成功破解了“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这一核心难题。
更为关键的是,湖州市的实践并未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将生态修复与富民增收相结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保护生态环境的好处。在吴兴区老虎潭水库,由于是水源保护地,当地村民的生产发展受到限制。为此,法院联合当地政府成立司法碳汇共富基金,将案件中的赔偿金集中起来,化零为整,用于库区生态修复,并直接或间接补偿给村民。正如一位从伐木工转变为护林员的村民所说:“现在守护林地也能为我带来收入。”这种“保护者受益”的机制,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守护绿水青山的内生动力。
湖州市的创新实践并非个例。在福建,一些法院在审理涉林案件时,引导被告人通过购买碳汇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让破坏者通过资金投入为减碳贡献力量。在广东、贵州等地,也陆续出现通过认购碳汇替代生态损失赔偿的案例。这些探索都指向同一个方向:司法不仅要惩治已发生的环境犯罪,更要激活潜在的生态效益。
从湖州“水下森林”的重焕生机,到各地碳汇修复项目的渐成规模,我们看到了一个积极的趋势:司法碳汇机制让曾经“沉睡”的赔偿资金流动起来,成为养护林地的经费、净化河道的动力、村民增收的源泉。这些实践以最朴实的方式告诉我们,保护环境不仅仅是法律责任,更能成为惠及各方、利在长远的绿色发展之道。
当每一笔赔偿金都能精准地“落地生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将更加坚实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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