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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审结首例光污染纠纷案 |
| 加入时间:2025-12-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江虹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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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四合,华灯初上,本该是享受家庭温馨的时刻,广州市民小李却屡屡被窗外商场巨型LED广告屏的强光困扰。在多次投诉收效甚微后,最终,他选择将商场诉至法庭,要求移除这块扰民的广告屏。
法院会支持小李的诉求吗?光污染扰民应该如何维权?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这起光污染责任纠纷案。记者从海珠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是广州市首例光污染纠纷案。
广告屏强光直射卧室,住户无奈提起诉讼
2024年年中,广东省广州市某商场开业,本是便民的好事,却打扰了对面住户小李一家的正常生活。
原来,商场设置的巨幅LED广告屏,每天7∶30—22∶30不间断播放动态商业广告。记者了解到,这块广告屏距离小李家约百米,高度正好平行于小李家,正对着小李父母居住的卧室。LED广告屏面积较大,尤其在播放动态广告时,闪烁的彩光直接投射到卧室墙壁上,严重影响老人休息。
为此,小李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商场虽将亮屏时间调整为15∶00—22∶00,但由于强光影响主要集中在夜间,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无奈之下,今年2月,小李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移除LED广告屏。
“这是我第一次接手光污染案件。”承办法官李涵一坦言,“全国范围内可供参考的审判经验不多,心里确实没底。”
“先到现场去。”李涵一选择下午时分前往小李家,模拟测试了白天、傍晚、入夜等多个时段下LED广告屏对居民生活的实际影响。
勘察发现,在白天,LED广告屏对小李家几乎没有影响;临近傍晚时分,有轻微影响;19∶00之后,五颜六色的灯光直接照射在小李家卧室及客厅的墙壁上,且持续闪烁,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不过,经调试发现,当商场把LED广告屏亮度调减至负100后,可显著减轻对小李家的影响,且仍能正常显示清晰的广告内容。
找准了突破口,李涵一顺势提出分时段调光方案:在纠纷最终解决前,商场在15∶00—17∶00,将广告屏设置为常规亮度;17∶00—19∶00,亮度调减至负30;19∶00之后,亮度调减至负100。双方同意试行此方案。
追根溯源,违规广告屏被关停
试行方案虽缓和了矛盾,但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亮度调低后确实好了一些,但晚上还是能看见墙上闪烁的光影。”小李的反馈让法官意识到需要更彻底的解决方案。
李涵一一边持续回访了解调解效果,一边向相关部门发函核实案涉LED广告屏的审批备案情况。
关键信息很快得到确认,相关部门复函指出,案涉LED广告屏未纳入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内,未经审批备案,即这一区域为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
掌握这一证据后,李涵一立即联系商场负责人。对方起初还试图解释:“法官,我们也是想营造商业氛围。”
“商业氛围不能建立在违规和扰民的基础上。”李涵一严肃指出,“现在有两点已经明确:一是设置违规,二是影响确实存在。如果坚持运营,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最彻底的解决方案就是关停,这样既符合规定,也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经过一番权衡,负责人最终表态:“我们接受建议,今晚就关停。”
不久,李涵一收到了小李手写的撤诉申请书,困扰小李一家一年之久的光污染,终于消除了。
近日,李涵一在傍晚再次来到小李居住的社区回访,那块曾经闪烁的广告屏已彻底熄灭,居民楼回归了往日的安宁。
“现在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小李告诉法官,“家里的老人都说,晚上踏实多了。”
案结不是终点,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这起光污染案件表面上看只牵涉一家住户和一块广告屏,但在偌大的城市中,还隐藏着多少类似的纠纷?如何从源头预防光污染扰民?
今年9月底,海珠区人民法院向户外广告屏设置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健全户外广告光污染防控机制,包括在行政许可环节实施光污染评估,鼓励设置主体使用环保设备;引入智能监测手段,强化日常监测与执法检查;完善光污染投诉快速响应、多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等。
相关监管部门近日复函反馈,针对已发现的违规设置广告屏问题,已指导属地机关进行整改。同时,将持续强化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常态化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超时照射等违规问题;在点位规划和行政许可审批环节,主动引导设置单位使用低亮度、可调节、具有智能监控系统的电子显示屏设施,从源头实现合规设置与环境友好的有机统一,共同推进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光污染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相关经营主体应依法依规设置户外广告屏等设施,尽可能选取节能、环保、自动调节亮度的广告牌,事先进行环境污染评估,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已设立的户外广告牌亦应遵循合理时间、亮度限值等规范,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承办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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