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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万柏林区出台举报奖励办法 |
| 加入时间:2025-12-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高岗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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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凝聚社会监督合力,山西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万柏林分局联合万柏林区财政局近日正式印发《万柏林区损害生态环境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群众主动举报身边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举报人可获100元奖励,符合市级相关办法的最高奖励可达1万元。
《办法》明确了9类纳入奖励的举报范围,涵盖大气、水、土壤等重点污染领域。例如,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废水、废渣;降水停止3天后河道雨水排口仍排水且水质超标;生产经营中排放黑烟等有毒有害气体;餐饮经营户未装油烟净化设施直排油烟;渣土车未密闭或带泥上路;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装环保标牌或冒黑烟;生产经营者违规存储散煤;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其他损害大气、水、土壤环境的行为。
同时,有奖举报需满足6项条件,包括举报行为发生在万柏林区辖区内;举报内容真实客观,需提供被举报方准确名称、违法行为及详细地址;仅限实名举报,举报人需如实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信息不实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奖励;举报内容经查不实、已曝光或正被调查的不予奖励;生态环境及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含聘用、服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利用职务信息举报的不予奖励;举报人自愿放弃奖励的按其意愿处理。
为方便群众举报,《办法》开通了多元举报渠道,包括电话举报、邮箱举报、来信来访举报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官方途径,让群众随手能举报、举报有回应。
万柏林分局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是万柏林区构建“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及时发现并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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