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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通过立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 加入时间:2025-12-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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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七十条,涵盖总则、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及附则。《条例》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完善了监督管理体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引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生态损害赔偿、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管理等制度。
《条例》全面加强各类污染防治,分别明确大气、水体、土壤、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规范辐射污染防治、光污染防治、新污染物防治工作。针对山西产业发展实际,《条例》重点对煤炭开采、非常规天然气开发明确污染防治要求,对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进行规范。
《条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对典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水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林草资源保护、湿地保护、城市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作出规范。
《条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应对气候变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技术创新和金融支持等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提出,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非常规天然气开发,促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绿色能源发展;要求煤炭企业提升瓦斯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和支持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绿色矿山、零碳矿山建设,促进山西坚定有序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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