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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州发布大气特护期违法典型案例 |
| 加入时间:2026-01-0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陶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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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通报大气特护期企业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公布的一起案例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期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平台查阅,发现祁阳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动监控数据异常,颗粒物浓度长期偏低,不符合生产工艺逻辑。
12月4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涉事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北部中心站现场进行废气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超过湖南省《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砖瓦工业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和二氧化硫浓度排放限值。
这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2月12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这家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另一起案例与之类似,祁阳某建材有限公司因废气排放超标,目前已被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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