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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兴让非法捕捞者“以劳代偿” |
| 加入时间:2026-02-0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陶佳 刘家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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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清晨,在东江湖畔清理岸边垃圾的何某、黎某满是懊悔。他们的身份有些特殊:既是非法捕捞者,也是通过公益劳动折抵赔偿的“生态修复员”。湖南省资兴市法院和市检察院近日联合监督的这起“以劳代偿”案,为破解“执行难”与“民生困”的矛盾,探索出一条新路径。
2021年—2025年,何某、黎某在东江湖禁渔区多次非法捕捞并获利,情节严重,已构成刑事犯罪。然而,案件审理中,司法机关发现二人确系家境困难、身患疾病,无力承担数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资兴市积极探索“以劳代偿”的替代性修复方案,经综合评估并征得当事人同意,法院最终裁定:何某、黎某可与所在地村委会签订协议,通过完成清理水域垃圾、宣传禁渔政策等公益劳务,折抵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目前,二人已与白廊镇杨林村委会正式签订协议,由村委会对其劳动进行全程考勤与监督,确保履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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