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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查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施行后首案 |
| 加入时间:2026-03-1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夏莉 刘燕 石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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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看似规范的锅炉废气检测报告,因采样时间严重“缩水”而露出马脚。近日,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在“双随机”抽查中,精准查处一起环境监测数据失实案件。这是自2026年1月1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北京市依据这一法规查处的首案。
2月6日,海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锅炉房进行例行检查。在核对某检测公司出具的锅炉废气检测报告及其原始采样记录时,执法人员发现,报告涉及的18台锅炉废气检测中,竟有16台的采样时间不足30分钟,另外2台也未达到45分钟。
“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此类采样需连续进行1小时以获取平均值,或在1小时内等间隔采集至少3个至4个样品。”执法人员打了个比方,“就好像是我们量血压,只量了10秒,这个数值怎么能当真?”
执法人员迅速锁定证据,依据《条例》有关规定,海淀区生态环境局责令涉事检测机构立即改正,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同时没收其此次违法检测所得2.16万元。
“这是北京市在《条例》实施后查处的首个典型案例,表明它已经带着‘牙齿’进入了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现场。”办案人员指出,《条例》作为行政法规,首次全面构建了监测活动的规则框架,明确了从检测机构到排污单位各方责任,让执法者底气更足,也让试图在数据上做手脚者心存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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