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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嘉定区启用生态环境损害e评估系统 |
| 加入时间:2026-10-2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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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近日启用生态环境损害e评估系统,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融入环境现场执法全过程,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同步排查生态损害风险。
“以往办案,大多先完成环境违法案件处罚,再回头排查生态损害相关线索,不少潜在隐患容易遗漏。现在,执法人员抵达现场后,勘查取证和生态环境损害风险研判同步进行。”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
执法现场,是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筛查的第一道关口。执法人员在勘查、问询、固定证据的同时,同步识别污染类型、排查排污状况、判定环境功能区域,及时研判生态损害风险。工作人员将工况、监测数据、排污台账等现场资料录入系统,平台依托标准化核算模型快速给出损害初步评估意见。人工现场初筛结合线上智能评估,有效提升生态损害线索识别准确度。
“针对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总量排放等事实清晰的常规案件,这套系统可以自动核算污染物治理成本,评估结果基本可以和专家、第三方鉴定意见对标。”工作人员介绍,简易案件无需全部委托第三方鉴定,可有效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工作经费。遇到复杂疑难案件,则联合市环科院开展专家评审,夯实损害事实与赔偿金额的认定依据。
“既要督促环境违法主体承担相应责任,也不搞监管‘一刀切’,兼顾执法刚性与帮扶引导。”据介绍,嘉定区建立“查处—认定—修复”完整工作闭环。经筛查与系统评估认定存在生态损害的案件,依法启动赔偿程序,通过磋商督促赔偿义务人履行责任。将替代修复资金纳入区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地表水、大气环境替代性修复及修复基地运维。相关企业在履行赔偿义务的同时开展整改,升级治污设施,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
对于损害轻微、未造成实际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形,当地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不再启动赔偿程序,通过上门普法指导,督促企业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中国环境报》(2026年10月22日第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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