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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怒江倾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
| 加入时间:2025-09-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蒋朝晖 和增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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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怒江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念好“山水经”、打好“生态牌”、做好“边文章”,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绿色发展的底色更加鲜明彰显,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夯实基础强保障,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健全。颁布施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保护管理条例》等,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20余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
树立标杆作引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效突出。怒江州坚持把示范创建作为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抓手,坚持高位推动、全域联动、示范带动,持续擦亮高质量发展绿色名片。怒江州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称号,贡山县被命名为国家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贡山县和泸水市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管护分局被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确定为第一个自然教育基地试点单位,福贡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兰坪箐花甸国家湿地公园成为云南省国家级生态品牌,云南独龙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促独龙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入选国家优秀实践成果,独龙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精准施策提质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怒江州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2021年—2023年,怒江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三年“优秀”。2024年,全州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100%,怒江、澜沧江、独龙江水质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州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累计完成178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治理率达68.72%。
源头防控筑屏障,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有效管控。怒江州积极推行生态环境执法“事前宣传、事前提醒、事发预警、执法督办、验收销号、回头检查”6项机制,深入推进抓党建促机关作风持续转变、促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促监测能力有效提升、促行政审批提质增效、促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等行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水平,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一河一策一图”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面抓实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工作。深入推进跨州(市)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同水共责、协同合作、信息共享、有序有效的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筑牢怒江、澜沧江、克劳洛—独龙江等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截至目前,全州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创新路径促转化,生态优势不断转化经济优势。依托优良的自然资源禀赋,怒江州持续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州累计打造15个高品质生态旅游景区,连续8年举办野水皮划艇赛事,荣获中国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秘境怒江·户外天堂”品牌逐步叫响。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和特色产业,“十四五”以来,全州峡谷特色生态农业产业、农林牧渔总产值64.93亿元;全州草果种植面积稳定在111.38万亩,实现全产业链产值达23亿元;茶叶种植面积达6.5万亩,综合产值达1.7亿元;咖啡种植面积突破3万亩,综合产值达两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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