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云南构建噪声污染防治新格局 |
| 加入时间:2025-10-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岳艳娇 |
|
|
| |
|
秋日清晨,翡翠湾小区里绿树成荫,繁花似锦,阳光也仿佛放轻了脚步,几声清脆的鸟鸣划破寂静,与龟龙湖潺潺的流水声应和着。踏入小区的瞬间,城市的喧嚣好像被一道无形的屏障隔绝在外……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并呈现持续改善态势。2025年1月—9月,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95.1%,夜间达标率为91.0%。
规划引领,构筑空间“静距离”
噪声治理,规划先行。云南将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全面前置,深度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排污许可管理等各个关键环节。通过科学合理地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精心规划土地用途和布局,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缓噪声污染。
为强化规划源头预防和国土空间管控,今年6月至8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分别召开座谈会,针对全省噪声源头防控展开深入研讨。重点聚焦噪声污染防治前期规划、国土空间管控以及源头预防等关键问题。同时,督促楚雄等3州(市)9个县(市、区)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或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中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指导16州(市)、县(市、区)及时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其研究成果将作为编制各地“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依据,确保噪声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实现有效衔接。省交通运输行业也在相关规划中,合理布局大型交通基础设施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防护距离。
在夯实基础管理方面,云南制定了《云南省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指南(试行)》和《云南省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截至2025年8月,全省129个县(市、区)基本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评估调整并进行公示,为实施噪声分区管控、夯实噪声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通过在曲靖市麒麟区、丽江市古城区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和噪声治理评估试点,稳步推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使噪声防护与治理目标更为明确。
在严格源头管控方面,云南依法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明确要求建设单位采用低噪声设备、改进工艺,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隔振和减振等治理措施,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同时,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截至2025年8月,全省4692家工业企业已纳入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
健全机制,织就宁静“防护网”
近年来,云南省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全力构建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通过制定规划计划、加强地方性法规研究和配套制度保障、开展宁静小区建设试点等一系列举措,形成了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创新、从空间管控到法治保障的系统化防治体系,推动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编制《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制图规范(试行)》等政策性文件,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和规范标准,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行稳致远。此外,云南还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研究,正在制定《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即将印发《云南省宁静小区建设指南(试行)》,积极推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工作,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
持续完善噪声投诉处置与信息共享机制,认真解决噪声相关的群众诉求。云南依托全省已建成的18327个声环境监测点及129个自动监测站点的监测数据,构建起省、市、县三级噪声监测网络。实时数据接入统一平台,初步实现监测数据跨部门共享,所有数据均在生态环境部门官网实时发布。同时,逐步将噪声投诉情况与城市管理平台信息共享,为精准执法和区域治理提供有力支撑。截至2025年9月,生态环境投诉管理平台共接到噪声投诉2836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910件。所有投诉均交由职责部门处置办理,工业噪声投诉相比2024年同期下降明显。
全面推进宁静小区自主建设,将群众对宜居环境的“静”需求,切实转化为可感知、可触摸的生活体验。在推进路径上,云南创新构建“多方联动、自主建设、专业认定”闭环模式。一方面,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部门、社区、物业、业主等多方主体的积极性,以自愿为原则有序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另一方面,从建设质量把控角度出发,科学设置建设条件,如小区需符合所在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周边经营设备及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噪声均需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不存在多户长期反复的噪声投诉,居民声环境满意率不低于85%且实际入住率超过50%等。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建设内容开展自主建设,筑牢宁静小区建设的质量防线。预计到2027年年底,全省3年累计建设不少于1935个宁静小区。
智慧监管,精准减少“烦心音”
近年来,云南省以科技赋能与精准执法为抓手,全面提升噪声监管效能。通过明确职责并加强协同、优化监测网络布局、引入信息化监测手段等举措,构建起“耳聪目明”的噪声感知体系。
为解决“谁负责”“怎么干”及“谁在管”的问题,云南着力推动政府部门噪声职责分工落地见效。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政府部门噪声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住建、公安、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工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运输等噪声领域的监管职责,有效解决了部门职能交叉、边界不清和监管真空问题。制定了《“控噪声”行动省级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省级部门重点任务分工,全面加大噪声污染管控力度。进一步明确夜间施工具体时间、渣土运输线路,不同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广场舞活动时间、地点、音量,小区装修时间,道路声屏障建设责任主体,工业噪声整改要求、厂界限值等。打造了高效的投诉处置平台,实行分类转办、部门负责、快速处置、限时办结、公开办理情况。推动从“纸面分工”走向“实际监管”的重大转变,从“谁都管”变成“专人管”,从“反复投诉”变成“投诉下降”,最终形成一个“职责明晰、响应快速、执法有力、公众满意”的噪声污染防治体系。
2025年,各地以“生态为民”行动及解决噪声投诉为突破口,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噪声污染典型案例曝光机制,定期通过相关渠道公开典型案例违法查处情况。2025年上半年,噪声执法检查次数以及查处噪声违法案例件数都有明显增加,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大大震慑了噪声违法行为。
此外,云南积极推动噪声智慧化建设,建立噪声智能化实时监测网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噪声污染防治管控水平。把昆明市呈贡区作为噪声地图应用试点,开展噪声地图应用探索研究,形成《呈贡区噪声管理“一张图”》初步成果,为噪声地图探索研究、管理应用奠定基础。积极打造生态环境智能助手“小彩云”,构建噪声投诉“时空分析系统”,实现对“12345”热线中海量、模糊、反复、口语化投诉信息的智能解析与结构化提取,实现噪声治理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的转变。
噪声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民生大事。云南省委、省政府将“控噪声”列为全省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之一,为全面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下一步,云南将围绕“控噪声”行动8项重点工作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中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难点、堵点问题,尤其是涉及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噪声污染问题,做好顶层设计,推进噪声功能区划修编、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分区管控等工作,持续巩固改善声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 信息、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