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扩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加入时间:2025-11-1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薛丽萍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山东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涵盖17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前14种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清单》)一致,并在其基础上新增毒死蜱、中链氯化石蜡和UV-328三种新污染物。

  《清单》根据全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结果、现有环境监测数据及相关国际公约履约要求进行增补,并经经济可行性论证和专家咨询会技术论证,最终确定将上述3种物质纳入《清单》。

  对于新增管控物质,《清单》拟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加强日常监管及落实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在企业方面增加“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与“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两项管控措施。

  《清单》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毒死蜱、中链氯化石蜡和UV-328生产及使用企业清单并动态更新,将上述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并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毒死蜱、中链氯化石蜡和UV-328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针对毒死蜱,还应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32号),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关于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严格落实《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排放管控要求。

  编制方指出,相关措施未新增禁限要求,主要聚焦过程性风险防控,不影响企业产能及核心业务,不会对行业发展及区域经济稳定产生负面影响。从长期来看,拟采取措施既能通过风险管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与群众健康,也能倒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绿色低碳”转型,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此外,《国家清单》中的14类物质,在山东省主要涉及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和部分抗生素类,整体环境风险可控,在《清单》中,仍保留原有管控措施,未新增管控措施,同时,《清单》删除了《国家清单》中已过期失效的有关豁免表述内容。《清单》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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