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污染物限量提出要求
加入时间:2026-02-07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韦璐
 
  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提及食品污染物管理相关内容,对预制菜产品中铅、铬、苯并[a]芘污染物限量提出要求。其中,食品中铅含量不得高于0.3mg/kg;铬含量不得高于2.0mg/kg;熏、烧、烤工艺加工的含水产、肉类的产品中,苯并[a]芘含量不得高于5.0µg/kg。

  记者注意到,在伴随《标准》发布的相关引用标准中,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后者在2022年版本的基础上经修订,于2025年9月发布,将于2026年9月实施。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的定义,污染物是指,食品在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限量是指,污染物在食品原料和(或)食品成品可食用部分中允许的最大含量水平。同时,这项标准在应用原则中提出,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

  除食品污染物相关内容,《标准》提出,预制菜使用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蛋类、粮食、食用菌、淀粉制品等原料,均需分别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腐败变质的原料,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真菌毒素等均需符合相应限量管理要求。预制菜的生产过程需要重点管控交叉污染风险,并做好温度控制和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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