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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出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 加入时间:2026-04-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陶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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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印发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据悉,“十四五”期间,湖南全省新排查支流及其他流域排污口1.4万余个,“十五五”期间,将通过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补齐污染治理短板,全力守护“一江一湖四水”,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作为长江中游重要生态屏障,湖南牢记“守护好一江碧水”嘱托,“十四五”以来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全省147个国考断面优良比率连续4年稳定在98.6%,劣Ⅴ类水体全面清零,“一江四水”干流连续6年保持Ⅱ类及以上水质,洞庭湖总磷浓度较2020年下降11.7%。水生态持续修复,洞庭湖江豚、麋鹿数量稳步增加。
入河排污口是岸上污染入河的最后一道“关卡”,是做好水环境管理工作的关键抓手。据介绍,目前,湖南已完成重点流域1.1万余个排污口排查整治,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雨污混排、基层整治基础薄弱、长效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管理办法》按照以水定岸、明晰责任、差别管理、改革创新的思路,细化排放管控、监督监测、执法巡查与规范化建设要求,构建责任划分、审批登记、监测监管三大体系。聚焦排查整治、监测监管、执法巡查、特殊时段管控、公众监督五大举措,分类推进排污口规范整治,强化枯水期、汛期污染防控,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形成全域共治格局。
此外,针对群众身边水体污染痛点,湖南将启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城乡沟渠塘坝等小微水体,按照排查溯源、分类治理、长效管护3个阶段,全力解决污水直排、水体黑臭等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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