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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培育 |
| 加入时间:2026-04-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俊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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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工作。
《通知》提出,零碳工厂的培育建设工作将依托自治区独特的风光绿电资源优势,分阶段分梯度进行。2026年起,启动零碳工厂遴选工作,鼓励自治区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国家级零碳园区内企业先行先试,在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按照申报、培育、评价方式,遴选一批工厂开展培育建设,发布培育建设名单。
《通知》明确了具体的申报要求与管理要求。经企业申请、初审推荐、综合评选后,发布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名单。培育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自培育名单公布之日起4年内未按时完成建设的,自动退出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名单。同时,对纳入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工厂培育名单的企业进行动态管理,自纳入名单之日起每年开展一次评估。
《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要会同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主管部门,高质量建立培育梯队,及时协调解决培育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指导督促工作。要发挥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鼓励支持培育建设单位积极申报自治区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和国家“两重”“两新”项目。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在资金奖励、技改补助、绿色金融、人才引育等方面对零碳工厂建设单位加大扶持力度。
各盟市要及时总结零碳工厂建设培育经验做法,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推广活动,充分发挥绿色低碳标杆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实现全链条绿色低碳协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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