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南县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节约型机关创建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莒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绿色办公,不断完善公务用车规范管理,节约用电、用水管理,垃圾分类等制度,倡导全体干警绿色出行,践行低碳生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莒南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为契机,持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断降低机关运行成本,让勤俭节约成为每一名干警的自觉行为,实现机关节约节能常态化、长效化。
编发:周彦昕
莒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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