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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废机油桶制作机器人模型不可取 |
| 加入时间:2026-06-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杨新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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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发现,某矿业公司将机动车保养更换完机油的数十个废机油桶,拼凑制作成机器人模型,并露天放置。这样的创新做法已涉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绝不可取。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明确:“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T(废物含有有毒物质,接触或进入人体后会中毒或致病)、I(废物容易燃烧,遇到火源或高温可能引发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笔者在日常执法监管过程中发现,有的汽修点将废油漆桶、废机油桶等,改制为盛水器具,或当做普通废品卖废品回收站;有的润滑油销售点将废油桶露天堆放;有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间建设不达标,危险废物台账管理不规范等。生态系统对危险废物极为敏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职责,加强对汽修门店、矿山企业等的检查指导,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实行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处置等全链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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