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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修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 |
加入时间:2025-07-02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赵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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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福建省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以“四张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厦门市生态环境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修订情况。
此次修订是自2021年陆续发布《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厦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试行)》(本文简称:“四张清单”)以来,厦门市“柔性执法”第三次升级。不予处罚适用事项从37项增至50项,减轻、从轻处罚适用事项各增加2项,免予行政强制适用事项新增1项。
此次修订内容呈现覆盖范围更广、操作指引更强、响应速度更快的特点。
清单涵盖水、气、声、固废、辐射、环评、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移动源等环境要素。新增危险废物管理、机动车排放监管等13类高频违法行为。如借鉴北京、上海、温州等地经验,新增3项(涉及危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高污染燃料)适用首违不罚事项,纳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将小微企业未规范管理危险废物等10类本地常见问题纳入免罚清单。
清单紧密结合厦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际,在不予处罚清单中,新增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未按照规定建设事故应急池、未按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通过遥感监测等方式筛查高排放机动车逾期未接受监督抽测、机动车排放黑烟等13类一线执法监督中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符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初次出现此行为,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即可走程序免予行政处罚,既适应发展需求,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清单还细化免罚轻罚适用情形,增强基层执法实操性。
清单落实5月2日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将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两项违法行为纳入有条件免罚清单,体现政策衔接的及时性。
据了解,自2021年实施“四张清单”以来,厦门市累计为202家涉案企业减免罚款1384.9万元。今年,厦门市创新推出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三单”联动机制,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行政检查“无事不扰”清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有机结合,实现涉企执法检查宽严相济、过罚相当、无事不扰、信用约束,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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