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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效打击机动车尾气造假 |
加入时间:2025-07-04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郑秀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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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广东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今年5月制定《行政执法(简易行政处罚)流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重型柴油货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简易行政处罚流程作出标准化指引,进一步规范对擅自拆除、闲置、更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违法行为的处置流程,提升执法效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日常监管中,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对用车大户抽查,结合不定期开展路检路查,持续强化对重型柴油货车的常态化管控。“通过日常的工作探索,我们发现很有必要对行政处罚流程进行标准化设定,有利于执法人员更加高效地开展工作,哪怕是刚参加工作的人员,只要对照指引都能够迅速开展工作,可以更加有效地打击柴油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
记者翻阅资料看到,《指引》详细规范了从发现线索、现场勘查、证据固定到实施处罚的全流程操作流程,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高效推进。例如,在检查内容方面,主要查验“垫高、拆除、拔出传感器情况,破坏尿素系统情况,颗粒捕集器打孔、破坏情况,后处置装置设置旁路情况,不加注、不正常使用尿素情况,拆除、破坏三元催化器载体情况”。检查要点也作出详细指引,例如调取受检车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企业营业执照、被询问人身份证、近一年内的行政处罚记录;开展现场检查,详细记录、固定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更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情况的证据等。
此外,《指引》列举了法律依据及自由裁量适用,设置了处罚流程。为方便执法人员工作,还附上主要文书模板,例如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勘察)检查笔录等。执法人员一旦发现柴油车存在垫高(或拆除、拔出)传感器、排气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运行等弄虚作假行为并造成废气超标的,将立即启动该流程,可当场向车主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从严从快查处该类型违法排污行为。
在《指引》的帮助下,今年6月12日,新会区快速查处一宗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当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以下简称新会分局)发现辖区内某运输公司的一辆重型柴油车排气管加装的SCR差压反馈传感器上游软管断裂未及时处理,属于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行为。经检测,该车辆排气超标,新会分局当场按照简易行政处罚流程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一创新举措实现了车辆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现场快速查处案件零的突破,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率,起到了强大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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