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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对群众举报工业噪声超标案给予奖励 |
加入时间:2025-07-18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叶相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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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其中,“十堰市对群众举报某公司噪声超标案实施奖励”榜上有名。
据介绍,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张湾分局接到十堰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交办单,有市民举报某公司产生噪声。接到交办单后,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张湾分局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距离周边居民较近,其中东侧厂界距离居民楼约3米。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公司昼间生产噪声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公司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62dB,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此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规定。
对此,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这家公司处以罚款两万元并督促指导完成整改。随后,公司立即整改,通过调整生产时间、调整产生噪声设施设备布局、关闭隔音玻璃和车间大门等方式,减小噪声扩避免噪声扰民。
后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整改后的厂界噪声进行复测,检测结果显示整改后企业厂界噪声达标。举报人也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张湾分局将此次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情况及企业整改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并依据《十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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