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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出台低碳氢氨醇补贴新规 |
加入时间:2025-07-01 来源:氢云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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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氢降本40%!欧盟出台低碳氢氨醇补贴新规
欧洲地区清洁低碳氢氨醇项目长期受困于政策补贴的力度与时间问题,常常导致最终投资约定时间长,甚至出现项目流产的情况。项目落地难的问题还拖累了上游设备室的发展,多家欧洲电解槽企业出现现金流问题,甚至已经出现电解槽企业破产或退市的情况。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全新的国家援助框架,为成员国资助清洁氢能产业链(涵盖生产、储存与使用)及电解槽制造提供具体规则,以推动欧盟工业脱碳进程。新规明确要求成员国优先支持“可再生非生物燃料”(RFNBOs),并通过资金分配比例、项目时限等细则确保公共资源向低碳技术倾斜。
新规定在国家补贴的补贴力度和审核速度方面都有着显著提升,有望扭转现阶段欧洲低碳氢氨醇项目落地慢落地难的问题,从而推动欧洲清洁低碳产业回归良性发展轨道。
核心规则:RFNBOs获资金倾斜,区分绿氢与蓝氢支持力度
据70页的《清洁工业协议国家援助框架》(CISAF),欧盟成员国可对生产、使用或储存RFNBOs(如绿氢及其衍生物)和低碳燃料(排放量较同类化石燃料低70%)的新项目提供政府投资。其中,RFNBOs获硬性支持比例要求:相关措施预算中至少30%需专项用于RFNBOs投资。
文件明确将绿氢置于蓝氢之上,指出低碳燃料可能源自化石燃料或非可再生电力,而RFNBOs对脱碳和系统成本管理贡献更大,因此公共支持需区别对待。在氢能及衍生物使用项目的援助计划中,成员国须确保项目所用燃料为RFNBOs或低碳燃料。
储存项目需在获国家援助后48个月内完成,逾期将面临有效处罚(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允许直接价格支持机制(如差价合约、上网溢价),但资助必须通过竞争性招标程序发放,且需避免市场扭曲,确保企业不得低于边际成本销售,生产市值为负时不得获助。
强力的补贴支持:单个项目最高2亿欧元,电解槽、储运设施纳入补贴范围
成员国可自主设定单一项目的援助上限,但单笔超2亿欧元的提案需经欧盟委员会单独评估。具体补贴强度如下:
氢能及衍生物使用项目:最高覆盖60%合格成本;
RFNBOs生产项目:最高45%;
非RFNBO低碳燃料生产与使用项目:分别为35%和20%(如蓝氢或生物燃料)。
此外,首次将氢能设备制造环节纳入补贴。新规专章允许国家援助用于激励电解槽、燃料电池、氢传输网络设备(压缩机、加氢站、输氢管道)、储氢设施及氨裂解装置的制造产能投资。
文件承认制造业补贴可能扭曲市场或支持亏损企业,但指出清洁技术制造商(如电池生产商)在产能爬坡期可能面临全球不公平竞争、成本超支或需求不确定性,因此需政府以股权或准股权等市场化方式介入,与私人资本同股同权,资金可覆盖投资及运营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若RFNBOs或低碳燃料生产中使用电网电力的时长超过年运营时间的80%,将无法获得援助。
显然这个补贴力度能够有力地提升欧洲低碳清洁氢氨醇项目的竞争力。
在绿氢方面,根据HydrogenCouncil报道,欧洲绿氢平均成本在5–6欧元/每公斤,显著高于美国IRA补贴后的每公斤约2.8欧元,更高于中国的绿氢成本。CISAF的最高45%投资补贴力度,将极大地提升欧洲绿氢的价格竞争力。据HydrogenCouncil测算,一座年产1万吨绿氢的工厂,建设投资约2亿欧元,在CISAF框架下可获得约9000万欧元补贴。最终,氢气生产成本可从每公斤5–6欧元降至3–4欧元,降低幅度约为30–40%,逼近了美国补贴后的氢气成本。
对于绿氨、绿甲醇项目同样如此:
绿氨生产成本可从每吨700–800欧元降至500–600欧元。
绿甲醇生产成本从每吨800–950欧元降至600–700欧元。
这意味着,欧洲与美国IRA的补贴差距,从每公斤氢约1–2欧元,缩小至0.5–1欧元,显著增强了竞争力。但这对比中国即使无补贴下的绿色氢氨醇成本也不具备经济性优势。
对比经济性的提升,更重要的是,补贴政策的出台将显著提升绿色氢氨醇的最终投资决定速度,从而使欧洲电解槽设备商回归良性发展的轨道:
过去,欧盟内氢能及相关项目审批繁琐,往往耗时12–18个月。CISAF实施后,规定2亿欧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各成员国直接审批。
补贴审核的加速,又将加快项目最终投资决定的速度,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
项目落地速度的加快,能够有效地改善上游电解制氢设备商的现金流情况,改善电解槽企业的经营情况。
更强力的补贴,更高效的审批和更宽泛的支持范围,CISAF足以称得上欧洲绿色氢氨醇产业的强心针与及时雨。但推动低碳清洁氢氨醇产业从“试点”迈向商业化,从而推动欧洲成为全球氢能产业中心,显然还需要欧洲企业的进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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